%if Session("Name") = "" then if (Session("MemName")="" or Session("GroupID") <0) then Response.Redirect("../../err.asp?UrlAddress=/"& Request.ServerVariables("PATH_INFO") & Request.ServerVariables("QUERY_STRING") ) Response.End end if end if %>
物业税出台,有望平抑各地上涨过快的房价。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包括首批的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
对此,有地产专家预测,随着第二轮模拟试点启动,物业税有可能明年正式开征,这样将有助平抑楼价。
第二轮模拟试点启动
“我该先买一个小户型作过渡,等经济实力强些再换大些,还是一步到位买大户型呢?”近日,计划购房的李先生很犹豫。因为他听说,住房超过一定的面积,国家将对房屋的持有者征税。与李先生的犹豫相比,钟女士遇到的则是烦恼。她名下有两套房产,一套自住,一套出租。“如果很快开征物业保有税,就意味着房屋的投资回报率降低了。提高租金,恐怕租客承受不了;如果不提高,就只能降低自己的投资回报。”
据消息说,目前,物业税的模拟“空转”已经在北京、深圳、重庆等几个城市试点。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有关部门已向高层建议,加快推进物业税改革试点,拟从明年起,在部分地区对高档住房、大户型住房开展征收物业税实转试点,适当扩大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的范围。同时,为避免政策调整引起大的变动,起步阶段征税门槛可定得高一点,税率定得低一点。
“为平衡税负,在非物业税试点地区,取消对个人拥有的非经营性房产免征房产税的政策。以完善有区别的住房税收政策,加大引导合理住房消费力度。”相关部门一位内部人士透露。
华南理工大学建设经济管理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幼松博士认为,随着第二轮模拟试点启动和各项准备工作不断完善,物业税已经离正式开征越来越近了,极有可能明年正式开征,结束“空转”运行。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分析课题组也建议,在全国选择部分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作为试点,尽快征收物业税,结束“空转”运行。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选择页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