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全面清理2003年至2005年宝安龙岗两区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用地
43.7万平方米土地予以收回
许宗衡强调,必须厉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为产业发展腾出更多空间
继日前全面启动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之后,我市在加强土地管理方面又“动真格”。昨天上午,市长许宗衡主持召开市政府四届五十九次常务会议作出决定,在对2003年至2005年宝安、龙岗两区政府审批的369个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将其中由于已签订土地合同两年以上未开工等原因的16个建设用地项目、约43.7万平方米土地予以收回。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1号文),严格土地管理,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挂帅的土地清理工作组,对2003年至2005年宝安、龙岗两区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专项清理,全面摸清了宝安、龙岗两区建设项目用地的“家底”,为解决两区建设项目用地有关遗留问题奠定了基础。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规划局提交的《2003年至2005年宝安龙岗两区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用地分类处理意见的报告》(下称《意见》)。根据意见,在总共的370个项目中,除116项手续齐备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外,另外254个项目将面临分类处理。宝安区分类处理项目155项,其中继续办理审批手续的有140项,需进一步核实、评估的有10项,面积约23.86万平方米;收回用地或取消用地批准文件、不予安排用地的有5项,面积约10.97万平方米。龙岗区本次分类处理项目99项,继续办理审批手续的有76项;需进一步核实、评估的有9项,面积约29.13万平方米;收回用地或取消用地批准文件、不予安排用地的11项,面积约32.73万平方米。建议保留项目但需调整用地的有3项,面积11.9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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