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 |
天鸿一号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发行机构 |
北京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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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时间 |
2008-3-18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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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规模 |
20000万元 |
成立规模 |
万元 |
信托期限 |
5年 |
| 预期年收益率 |
12-15% |
实际收益率 |
% |
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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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方式 |
股权投资 |
投资领域 |
房地产 |
发行地 |
北京市 |
| 投资门槛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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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运用方式 |
本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在第一期项目投资中全部用于从上海天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下称上海天鸿)受让杭州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润公司)66.67%的股权,北京信托实现对东润公司的绝对控股。第一个投资周期期满后,由北京天鸿提供第二期项目(“新目”)。经过北京信托同意,北京天鸿可调整投资项目或提供新项目.北京信托认为项目风险不能得到合理控制的,可以拒绝该调整或继续投资新项目,并有权要求北京天鸿购买北京信托投资的股权,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
| 产品特点 |
1、北京天鸿同意为上海天鸿受让信托公司上述66.67%股权向北京信托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为保证回购信托公司股权,上海天鸿将其余股权18.33%质押于北京信托。 3、杭州东冠集团将其在东润公司的15%股权也质押给北京信托。 4、北京信托将持有项目公司66.7%的股权,对项目公司拥有控股权。 5、我公司对信托计划投资的项目公司派驻一名董事(具有一票否决权,即该董事否决的事项不得通过,不得执行)兼财务监督。 |
| 相关信息 |
A 个人受益人预期年收益率: a 12%,购买单份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在200万元(含)至300万元; b 13%,购买单份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在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c 14%,购买单份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在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d 15%,购买单份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 B 机构受益人预期年收益率: a 13%,购买单份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在100万元(含)至3000万元; b 14%,购买单份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 c 15%,购买单份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在1亿元(含)以上。 咨询电话:010-64436506,64437585,64436553转客服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