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南京市建委获悉,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南京市政府2007年62号令,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机制,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房实施细则,即“以房换房”的拆迁办法,有望在近日出台。
不是拆多大就换多大
“目前实施的产权调换房方法,主要是体现两个‘挂钩’。”南京市建委开发处浦晓天告诉记者,一方面是产权调换房与具体城建项目“挂钩”,即兴建的产权调换房,只能提供给某一特定城建项目中的被拆迁居民。另一方面是产权调换房价格与被拆迁房价格“挂钩”,即兴建的产权调换房平均房价和周围居住环境,要和城建项目中被拆迁的房子价格和周围居住环境基本持平。
浦晓天告诉记者,“以房换房”不是指被拆多少面积的房子还能得到多少面积的房子,具体能换到多大面积的房子,要视被拆迁房的评估价格和产权调换房的价格而定。
简单的计算公式是:被拆迁房面积×评估价格=产权调换房面积×产权调换房定价。
在实际分配过程中,如果遇到产权调换房总价小于被拆迁房总价的情况,那么不足的部分将以货币的形式补偿;如果产权调换房总价大于被拆迁房总价,那么被拆迁户则需要补齐差价。
调换房都在90平方米以下
根据南京市政府的62号令规定,产权调换房都为中小户型,每套住宅的面积都在90平方米以下。
“被拆迁户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房。”南京市建委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以产权调换房形式进行拆迁补偿的两个项目,是在征求被拆迁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实施的。
至于什么样的城建项目能够采用产权调换房拆迁形式,该人士表示目前实施这一政策的都是重点城建项目,其他拆迁项目是否可以同样享受“以房换房”,则将在近日出台的细则中予以明确。南京市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拆迁项目,实施“以房换房”的拆迁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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