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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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南李村城中村改造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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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类型 |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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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总规模 |
27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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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年收益率 |
委托金额50-79万元:8.0%
委托金额80万元以上: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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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起点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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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期限 |
12-1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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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期 |
2008年6月26日至2008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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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运用方式 |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信托合同的约定以贷款方式提供给西安雅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南李村城中改造项目中村民安置、过渡期补偿等费用支出。通过专业化的管理和运用实现信托财产的稳定增值。 |
二、信托项目简介
2007年9月,西安市政府第14届14次常委会通过了《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计划在未来几年对西安市各辖区、县城市城中村进行改造。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于2008年初向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上报了《关于上报2008年城中村改造工作计划的请示》,将南李村、北康村、全家村等16个村列入2008年改造计划,上述“请示”已获得西安市政府、市城改办批准。
西安雅荷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雅荷地产”)作为改造“南李村”的主体已获市城改办批准。目前已与南李村村委会及村民分别签署了《城中村改造开发合作合同》及《拆迁安置协议书》,项目目前进展顺利。
1、还款来源
第一,以“雅荷春天一期、二期”房屋销售款作为本次信托贷款的还款来源之一。根据受托人调查,雅荷春天一、二期可供销售的面积分别为4.8万m2和7.2万m2,可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3.1亿元和4.3亿元。第二,以后续经营性土地开发产生的现金流量作为另外的还款来源,本项目成功实施后,预计能够产生约1.7亿元的净现金流量。
2、保证措施
本项目由雅荷地产法定代表人徐束萍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雅荷地产控股股东陕西西安新大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其拥有的西安市未央区未央湖度假村62284.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本次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经西安华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该宗土地使用权价值4534.297万元,抵押率约为59.55%。
3、借款人西安雅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介
借款人西安雅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荷地产”)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目前在西安成功的开发了“雅荷花园”、“雅荷翠华大厦”、“雅荷独家山庄”、“雅荷城市花园”、“雅荷智能家园”、“雅荷中环大厦”等系列住宅。在西安累计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累计用地约1500亩,总建筑面积约150万平方米,已建成面积约100万平方米。截至2007年12月31日,雅荷地产总资产为66220.8万元,净资产28643万元,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28809.6万元,实现净利润2777.7万元。
三、认购方法
1、认购条件
每份信托单位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单个委托人认购的信托单位份数不低于50万份,并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委托人必须保证其认购信托单位的财产为其合法拥有的财产。
2、认购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拟认购本信托计划的投资者,须将认购资金以银行转账或到我公司柜台刷卡的方式交付至我公司指定的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并与我公司签署信托文件。
声明: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仅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客户在办理信托手续前请详细阅读《信托合同》中有关风险揭示、防范和风险承担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
本推介书仅供意向认购客户参考,其本身不构成任何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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