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级别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绿化率
(%) |
建筑密度
(%) |
建筑控制高度
(m) |
|
5604
-100 |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东至长沈公路、南至高尔夫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
4823 |
商业
七级 |
6198 |
≤1.5 |
≥25 |
≤40 |
≤15 |
40 |
|
5604
-107 |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东至长沈公路、南至高尔夫路以北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
4934 |
商业
七级 |
5800 |
≤1.5 |
≥25 |
≤40 |
≤15 |
40 |
|
5604
-101 |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东至长沈公路、南至高尔夫路以北空地、西至快一街以东空地、北至腾飞南路以南空地 |
4484 |
商业
七级 |
5300 |
≤1.5 |
≥25 |
≤40 |
≤15 |
40 |
|
5604
-186 |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东至长沈公路、南至空地、西至丙十四街、北至空地 |
4705 |
商业
七级 |
5586 |
≤1.5 |
≥25 |
≤40 |
≤15 |
40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以独立或联合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 5月 21 日前工作时间内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大厅10号窗口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详细资料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9日9时至2008年5月21日9时按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1日9时。
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5月22日1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宗地编号5604-100竞买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宗地编号5604-107竞买保证金为90万元人民币。
宗地编号5604-101竞买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宗地编号5604-186竞买保证金为85万元人民币。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大厅,挂牌时间为2008年5月9日9时至2008年5月23日9时。挂牌出让仪式定于2008年5月23日9时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土地储备交易大厅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至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号:
联系电话:0431-88779300-8156
联 系 人:丁先生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3177号
开户单位: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帐 号:61010155260000771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