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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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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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G020 |
寮步镇
寮步汽车城 |
10609 |
商业 |
40 |
≤1.0 |
≤45% |
16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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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G021 |
寮步镇
寮步汽车城 |
10615 |
商业 |
40 |
≤1.0 |
≤45% |
1600 |
20 |
1、①2008G020和2008G021地块周围已通水、通电和通路,土地已平整,按土地现状出让。②2008G021地块内的东南角有占地约190平方米的临时供电设施建筑物,竞得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自行处置或要求寮步镇人民政府无偿拆除。
2、2008G020和2008G021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均设定为300万元人民币。
3、寮步镇人民政府承诺:①同意成交后1个月内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②如逾期交付使用造成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发的,自逾期之日起,寮步镇人民政府每日按竞得人已支付地价款的1‰补偿竞得人。
4、规划建设要求:①2008G020和2008G021地块的建设工期均为2年。②2008G020和2008G021地块的竞得人须分别按2006-14-011和2006-14-010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 5 月 9 日至2008年 6 月 9 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第7、8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 5 月 21 日至2008 年 6 月 9 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场部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 6月 9 日 17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 6 月 10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 5 月 26 日 9 时至2008年 6 月 11 日 15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保证金及成交地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2008G020和2008G021地块地价付款期均为1个月,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所有地价款。(同时须缴齐交易服务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2、联系电话:22499678,22489188-273
3、联 系 人:张先生 刘小姐
4、竞买保证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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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500041316409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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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东莞市商业银行中心区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