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郑政出〔2008〕12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使用权面积(㎡)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开发
程度 |
|
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米)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投资
总额
(亿元) |
|
〔2008〕12号
|
南三环以南、经开第五大街以东、经南八路以北、经开第八大街以西
|
436353.7 |
工业 |
≥0.7 |
<100 |
≥30 |
≤20 |
≥20 |
50年 |
1700 |
交付时达到五通一平 |
该地块用地行业为汽车整车制造行业,具备《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乘用车整车项目的准入条件。行政服务设施占地比重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5%,严禁建造整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不得专门安排成片绿地,确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二、开工时间为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起30日内动工,且动工期限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竣工时间为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另有8929.4平方米林地不在此次出让范围内,为保证规划的统一性,待8929.4平方米土地完成征收审批程序后,竞得人需按规定办理8929.4平方米土地的出让手续。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15日至6月16日工作日内,到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1204房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或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6日10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6月16日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2008年6月4日至2008年6月18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为无底价挂牌,最高价格的出价人即为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为工业用地,竞得人须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淮河西路11号
联系电话:(0371)68960322 68810966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女士
开户单位: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百花路支行
帐 号:66476140157400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