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中山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及《关于中山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8年6月16日至2008年7月15日在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大堂对编号为G17-08-0060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挂牌出让土地总面积133,333.4平方米(折合200亩),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新茂村、新丰村,现状为未平整,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根据《国有土地招标拍卖用地规划建设条件》(编号:100222008040003 )和《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08]85号)中的规定,该地块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5(不得低于0.7)、建筑密度≤35%(不得低于30%)、建筑高度应控制在24米以内。
2、行业要求:新型电光源产品【(LED)节能照明系统及五金配件】(按《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6年版)》行业代码为:3970);
3、投资强度:人民币3000元/平方米;
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绿地率: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5、环境保护要求:
按广东省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的《关于出具国土挂牌出让工业用地环境意见的函》执行(详见本挂牌文件附件)。
6、建设期限要求:动工时间为自土地交付日起6个月内,竣工时间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
三、竞买对象
竞投人必须是具备电光源产品和节能照明产品生产经营范围的企业,且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项条件:j获得省级或以上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著名商标称号;k获得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有效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l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现行有效的“产品质量免检证书”;m获得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进口资格证书;n获得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书。
四、竞投最低价、竞价增幅
挂牌竞投起始价为5120万元即约25.6万元/亩,每次最低竞价增幅为20万元。
五、保证金额及收取帐号
竞买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竞投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的履约定金,可抵作第二期相应出让地价款;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原路返还。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8年7月14日下午5时前到达下列指定帐户(以到帐为准):
收款单位-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中山兴中道支行
开户行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
人民币帐号-44001782301053000187。
六、地价款支付方式及收取帐号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将成交总地价款分二期支付完毕:
第一期: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0天内支付总成交地价款的50%;
第二期: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40天内将余下地价款支付完毕。
地价款收取帐号:
收款单位- 中山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中山兴中道支行
开户行地址- 中山市兴中道2号
人民币帐号-44001782301053001340
七、税费负担方式
竞得人按总成交价3%缴交契税、竞得人按总成交价2%支付出让业务费。竞得人还须按规定支付耕地占用税(以收费部门核定为准)。
八、土地交付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地价款收取完毕并且确认土地交付后,在2009年2月28日前由原产权人(横栏镇人民政府)将土地三通一平后,按三通一平标准交付竞得人使用。涉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清拆补偿的,由原产权人(横栏镇人民政府)负责。成交地价款及相关税费支付完毕后,竞得人凭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出具的《公开交易证明书》到土地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九、接受挂牌竞买报价申请时间(节假日除外):
起始时间:2008年6月16日上午9时整
截止时间:2008年7月15日上午11时整
十、竞买报价申请地点: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大楼204室(中山市兴中道2号国土资源局大楼二楼)
十一、竞买资格及成交标准:缴交保证金的竞买人必须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同时必须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竞买报价申请并经确认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报价申请不得低于当前所挂牌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价。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缴交保证金并报价的,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且符合本挂牌文件其它条件的,即可确认成交;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即转为现场竞价,以现场出价最高者且符合本挂牌文件其它条件的确定为竞得人。
十二、现场竞价地点及时间:设在中山市国土房管大楼六楼619会议室,现场竞价时间为2008年7月15日下午3时整。符合现场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必须于2008年7月15日下午2时50分前办理领取竞价号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竞价资格。
十三、挂牌资料索取地点: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大楼200室
十四、其他:
(一)本次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是以现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有效政策政策、法律法规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投;涉及本次挂牌的相关事项以本挂牌文件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或挂牌文件为准。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国土房管大楼204室
查询电话:(0760)-88361902 规划咨询电话:(0760)-87612118(窗口)
现场勘察电话:13380883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