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竞价招标方式出让石马镇店下和谐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交易标的位于石马镇店下,土地面积4058.07平方米,土地设定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四至为:东至水田,南至水田,西至民房,北至民房;规划指标按圩镇规划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价招标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整宗地分割成若干小宗地投标(见招标文件附图),每宗地采用二轮投标法,以前一次最高投价为第二次投价的底价,直至第二轮结束,取最高价者中标,若第二轮最高报价相同则由相同报价者继续投标,直至决出最高价;每次增价幅度不少于20元/m2,起投价450元/m2 (评估价325元/m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14日,到永丰县石马镇国土分局、石马镇政府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本次拍卖的竞买保证金为1.5万元/小宗,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1日17:00时。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点为永丰县石马镇政府会议室,出让时间为2008年7月22日上午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永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及石马镇政府联系。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府 永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石马镇政府
联系电话:0796—2526961 0796-2561012
联 系 人:黄先生、李先生
开户名:陈祚祥
开 户 行:永丰县信用合作社城西分社
帐 号:17611012100059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