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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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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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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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西侧(详见附图) |
8859㎡
(合13.288) |
商业与居住用地 |
≤4.0 |
≤25% |
≥30%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500
万元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使用权登记费不含地块地价内,竞得人应另行缴纳。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出让的具体方式:出让人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8年8月4日下午确定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的,则该宗地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少于3人的,则该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18日至2008年7月30日(正常的上班时间),到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28日至2008年8月1日(正常的上班时间),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1日下午五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若采用拍卖方式,拍卖会定于2008年8月5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六层会议室举办;若采用挂牌方式,挂牌交易期限为2008年8月 5日至2008年8月14日(正常的上班时间)。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凤城镇凤园路32号)
联系电话:0591—26234601 0591—26231411
联系 人:林克勇
开户单位:连江县会计核算中心(县国土局)
开户 行:建设银行连江支行
帐 号:350016167070500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