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嵩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及竟买保证金、挂牌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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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年限 |
挂牌起价(万元) |
竞价阶梯(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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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J2008-04 |
县城药灵路县信用联社住宅区旁 |
5851.34 |
住宅用地 |
嵩建函(2008)5号 |
多层≤2.4
高层≤3.5 |
多层≤35%高层≤25% |
≥30% |
70 |
394.965 |
2万元
的整数倍 |
200 |
二、公开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交易时间为:2008年7月29至2008年8月8日上午11:00止(节假日照常上班)
报价地点:嵩明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大厅;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竟买。
四、挂牌出让文件的索购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08年7月12日至2008年7月28日(节假日照常上班),到嵩明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索购挂牌交易文件。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1、时间:2008年7月29日起至2008年8月7日下午17:00时止(节假日照常上班);
2、地点:嵩明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大厅;
3、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交纳竞买保证金发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注:提交资料一式三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竞买保证金于8月7日前汇入嵩明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行:富滇银行昆明嵩明支行,账号:953011010000071555。
六、竞得人的确定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于2008年7月29日至8月7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进行报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交易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其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即为竞得人;
4、在挂牌交易期限截至时,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最高报价的,转为现场竞价,出价高者为竞得人。
七、其它事项
1、该宗地用途只能作为按规划设定的项目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转让该项目用地;
2、竞得者必须当场与国土资源局及土地储备交易机构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规定的时间缴纳清成交价的全部土地价款;
3、成交价款不含契税;
4、土地出让地块的具体区位及有关事宜可向嵩明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咨询,也可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云南国土资源厅网站(www.yndlr.gov.cn)。
八、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有关挂牌出让交易资料
九、挂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71-79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