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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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土地
面积
地块
面积(m2) |
规划控制指标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行业 |
投资
强度
(元/ m2)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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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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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T023 |
麻涌镇麻二村 |
54962 |
≥0.7
≤1.2 |
≤40% |
工业 |
50 |
仓储
物流业 |
≥2100 |
2116 |
1、2009T023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土地已平整,按土地现状出让。成交后一个月内由麻涌镇人民政府按现状条件交付竞得人使用。
2、2009T023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0万元;每口价增幅为人民币10万元。
3、规划建设要求:
(一)2009T023地块的建设工期为3年。
(二)竞得人须按2008-06-009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
(三)环保要求:
该项目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一、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竞投。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6月25日至2009年7月29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第7、8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7月29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场部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7月28 日 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9年7月10日10时至2009年7月29日10时。(以上时间均为工作时间)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2009T023地块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1个月,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征地管理费(共60596元)、耕地占用税(共270813元)和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各付50%)。
4、竞得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全额转作出让合同的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出让金。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2、联系电话:22489188-282;273
3、联 系 人:陈先生 刘小姐
4、竞买保证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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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东莞银行中心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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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500041316409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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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
开户行:招商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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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769902644410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