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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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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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G022 |
塘厦镇
塘厦社区
塘坑水库旁 |
33139 |
商住 |
70 |
≤1.03 |
≤20% |
5000 |
50 |
1、2009G022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土地已平整。由塘厦镇人民政府在成交后3个月内按土地现状将地块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2、竞买保证金设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
3、规划建设要求:①竞得人须按2007-20-006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具体要求进行建设;②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0年 8 月29 日前开工,在2011年8月29日前竣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 6 月25 日至2009年 7 月27 日(工作时间),到市土地交易中心第7、8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6月 25 日至2009 年7月27日(工作时间),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场部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 27日 17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7月 28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9年7月14 日 9 时至2009年7月 29 日 15 时(工作时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2009G022地块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个月,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征地管理费(共15658元)和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各50%)。
4、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全额转作出让合同的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受让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2、联系电话:22499678 22489188-273
3、联系 人:张先生 刘小姐
4、竞买保证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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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500041316409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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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东莞银行中心区支行 |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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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76990264441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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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
开户行:招商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