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产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定于2009年7月2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A808-0017等5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09年6月24日起至2009年7月13日止,挂牌期自2009年7月14日起至2009年7月24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
序
号 |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准入产业类别 |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土地使
用年期 |
|
1 |
A808-0017 |
民治街道梅观高速东侧、民乐路北侧 |
仓储 |
物流 |
77028.91 |
120930 |
3270.44 |
300 |
30 |
|
2 |
A844-0876 |
大浪街道服装产业基地 |
工业 |
纺织服装制造 |
11796.03 |
29028 |
639.89 |
100 |
50 |
|
3 |
A913-0111 |
观澜福民村 |
工业 |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42545.93 |
127640 |
2707.08 |
200 |
50 |
|
4 |
A913-0112 |
观澜福民村 |
工业 |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29301.9 |
87900 |
1852.88 |
200 |
50 |
|
5 |
A122-0327 |
西乡街道鹤洲工业区 |
工业 |
生产豆制品 |
7782.92 |
8560 |
375 |
100 |
50 |
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样本)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地块按现状出让。若地块占用林地,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在成交后应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规定付款。
(三)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中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转让、出租。竞得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的规定,且只能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
(四)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五)宗地投产项目必须符合《出让合同》规定的准入产业类别、投资强度等准入条件及环保要求。
(六)竞得人须与市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相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签订相关用地发展协议。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可独立(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竞买对应宗地:
(一)A808-0017宗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有符合地块准入条件的具体项目,并属于经市政府认定的重点物流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
3、符合园区产业导向,拟建项目能与深港快速通道项目相配套,并具有相关运作经验;
4、竞买申请人应具有从事深圳市重点物流园区管理经验,经营时间五年以上。
(二)A844-0876宗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拥有自主品牌;
2、有符合该地块项目准入条件的具体项目;
3、项目总投资额在5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对应行业相关指标;
5、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6、2006年8月31日前经区政府同意入驻服装产业集聚基地并已与基地开发机构签定入驻协议。
(三)A913-0111宗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有符合该地块准入条件的具体项目,项目总投资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
3、项目资金来源明确,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4、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对应行业相关指标。
(四)A913-0112宗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有符合该地块准入条件的具体项目,项目总投资额在1.5亿元人民币以上;
3、项目资金来源明确,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4、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对应行业相关指标。
(五)A122-0327宗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为注册资本不低于2800万元的企业法人,从事该地块准入项目相关行业生产经营10年以上;
2、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对应行业相关指标;
3、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应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审查。A808-0017宗地的资格审查部门为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物流办);A844-0876、A913-0111、A913-0112、A122-0327宗地资格审查部门为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以下简称市贸工局)。
竞买申请人取得资格审查部门出具的具备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竞买。
(二)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前,应将本公告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下列帐户,履约保证金的最后交纳时间为2009年7月23日16时30分(以到帐为准)。
开户单位: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1:建设银行深圳振华支行;
帐号:44201521700056056968;
开户行2:民生银行深南支行;
帐号:1810014210002967。
(三)递交书面竞买申请
已通过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审查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当在2009年7月23日17时30分前,到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竞买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申请。申请资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四)开设竞买帐号
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要求的,交易中心将发放《参加竞买通知书》,确认竞买资格,开设竞买帐号。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中心自2009年7月14日起接受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4日15时整。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申请竞买主体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详细材料,请迳向本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部门咨询,其他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样本)。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查阅或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
市国土房产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网址:http://www.szfdc.gov.cn。
市物流办地址:深圳市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交通局大楼;咨询电话:(0755)83168339。
市贸工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楼;咨询电话:(0755)82107406;网址:http://www.szbti.gov.cn。
市国土房产局宝安分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咨询电话:(0755)27814435。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