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胶南市人民政府批准,胶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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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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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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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路南、海西一路东 |
18493 |
商住 |
<1.20 |
<30% |
>35% |
50 |
207 |
1034 |
注:挂牌出让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
二 、建设要求
住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青政发[2006]28号)有关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竞买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7月23日前(节假日除外)到市阳光大厦四楼买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7月23日(节假日除外)到市阳光大厦四楼提交书面申请,并到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四楼)交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3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7月28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期限:2009年7月16日9:00至2009年7月29日11:00。
挂牌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市阳光大厦四楼)。
报价时间:挂牌期间每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踏勘时间:2009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集合地点: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四楼)。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三)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买人或各联合竞买人均应作为新公司股东,并提交联合竞投协议书。还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数额及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自然人竞得土地后,拟以新公司名义进行开发建设的,还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数额及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同时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须是竞得人本人)。
(五)竞得人须在成交当日交纳成交价款的20%(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金),剩余价款须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全部交清。
(六)成交价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等税费。
(七) 竞买人报名时如借用其他单位支票(须持支票拥有单位出具的借用证明),同时应携带竞买人本单位财务印鉴。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胶南市珠海路55号
咨询电话: 0532—86113987
报名电话: 0532—85166707
联 系 人:李丽红 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