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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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规划控制指标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行业 |
投资强度(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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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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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T027 |
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区 |
22730 |
≥0.7
≤1.6 |
≤40% |
工业 |
50 |
医疗器械产业 |
≥2800 |
875 |
1、2009T027地块已平整,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由东城区办事处于成交后1个月内,将出让宗地交付受让人使用。
2、2009T027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70万元;每口价增幅为人民币20万元。
3、规划建设要求:
㈠2009T027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0年3月5日前开工,在2011年9月5日前竣工。
㈡竞得人须按200923003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
㈢竞得人须按以下环保标准进行建设:
①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②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
二、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需被省级以上政府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6日至2009年8月3日(工作时间),到市土地交易中心第7、8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6日至2009 年8月3日(工作时间),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场部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8月4日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9年7月20日10时至2009年8月5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地价款和相关税费:
2009T027地块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1个月,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征地管理费(共71601元)、耕地占用税(共16782.2元)和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各付50%)。
4、竞得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全额转作出让合同的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2、联系电话: 22489188-213、273
3、联 系 人:梁小姐 刘小姐
4、竞买保证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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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500041316409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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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东莞银行中心区支行 |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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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76990264441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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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
开户行:招商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