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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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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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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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G34 |
正阳路西,规划永兴路北 |
33102 |
居住 |
容积率≤1.3 |
≤25% |
≥35% |
70 |
550 |
1728 |
|
2009—G35 |
正阳路西,振兴路北 |
97989 |
居住 |
容积率≤1.3 |
≤25% |
≥35% |
70 |
1610 |
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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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G36 |
规划丹阳路东,振兴路北 |
15660 |
商业 |
容积率≤2.0 |
≤35% |
≥25% |
40 |
340 |
1082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2日至2009年7月22日,到沂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8月3日,到沂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3日16时(保证金实际到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沂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挂牌时间为:2009年7月23日至2009年8月5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土地设保留底价,最高报价达不到保留底价时不成交。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成交价款包含土地过户税费。
(四)土地竞得者自行协调拆迁补偿及安置事宜。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县城祥和路21号
联系电话:05393276922
联 系 人:袁先生
开户单位:沂南县土地储备运营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沂南县支行
帐 号:895101040013231